澳洲專線

客戶須知(付運條款及細則)

  1. 重量以公斤(KG)為單位。計費重量,以實重和體積重兩者較大的計算,體積重計算標準: 長X寬X高 (CM) / 6000; 快件以0.5KG為計算單位, 不足0.5KG者,小數位會進位到下一個0.5KG為計算標準。
  2. 派送包裹限制: 限重20kg,長+寬+高≤140cm,最長邊≤105cm,體積<=0.25立方米,如超過尺寸限制將產生額外附加費。
  3. 寄件人如需安排上門收件, 不足10件將收取HKD30上門取件費。
  4. 澳洲全境派送(島區郵編2898- 2899, 6798-6799, 7151-7154除外)。
  5. 申報價值:不接受申報價值超過1000澳元的包裹;
  6. 特別說明:a.申報價值低於1000澳元時,不會產生關稅和海關手續費;如果申報的價值比實際價值過低,也會產生比較高的懲罰性關稅,具體以目的國產生的關稅為准;包裹申報價值高於1000澳元時,關稅根據產品種類而定;b.如遇海關、檢驗檢疫扣關查驗,客戶需要及時提供相關銷售發票、交易記錄或產品說明等相關檔以供海關、檢驗檢疫核實,可能產生檢驗檢疫費用以目的地確定為准。
  7. 如被海關發現低報產生關稅、罰金等或收件人提供不了清關文件, 額外費用將由相應賣家(發件人)承擔,SHIPBAO不承擔任何因客戶低報、瞞報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8. 可接受內置電池貨物(PI967,PI970), 要提供MSDS及電池信, 每件包裹不可多於2片電池; 箱面要貼合規格的電池LABEL。
  9. 必須要有詳細的收件人地址和真實準確的電話號碼,不接受P.O.BOX收件地址。
  10. 此產品不提供重派,如有破損遺失不設賠償。
  11. 申報資訊提示:使用英文正確填寫訂單資訊,收件人完整姓名、詳細地址需準確、完整,郵編和城市洲省一致;品名、數量、價值等貨物資訊須準確如實申報,保證貨單相符,如因申報不符,造成清關延誤或退件、扣關等所有後果由發件人自行承擔;
    a.   產品描述不要使用Sample, Accessories, Gift, Parts, Tools等籠統字眼;
    b.   產品描述不能含有任何動/植物名稱、樂器、傢俱、香包、液體等名稱;
    c.   產品描述中帶有box, toy, bag, case, luggage, tool, frame, pillow, table會讓海關懷疑可能是由木、竹、羽毛製作的,申報時建議注明材質;
    d.   常見的容易扣關的描述有:auto Parts, bulb(建議描述:LED bulb), diagnostic tool, fishing tackle, food containers,horn, pet collar, powder puff, stone toys, brush, mat, mask, decoration。
  12. 不接受承運貨包括:所有純電池,移動電源,武器利器、液體粉末、食品、動植物、煙草、竹製品、未加工的動植物乾貨、使用過的舊個人物品、仿牌假牌物品、噴霧容器、酒精類液體、石棉、打火機、醫療廢品、毒性物品、腐蝕物品、有價證券、假鈔、藥品、乾冰、易燃易爆品、淫穢物品、超過標準的磁性物品、氧化物和有機過氧化物、武器彈藥、溶解性油漆塗料、和其他當地法律禁止郵寄的物品;如虛報包裹物品,引致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寄件客戶承擔;
  13. 不接受任何帶品牌產品,以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網上記錄為准。
  14. 禁寄物品可參考澳洲海關網址:https://www.abf.gov.au/importing-exporting-and-manufacturing/prohibited-goods/list-of-items
  15. 對遺失或損毀所負的責任: 如您的托運物品內有任何易碎或可腐爛物品,鑰匙,藝術品,照相機,手提電話,筆記本電腦,金錢,珠寶,貴重金屬,銀器,藥物,毒品,危險品,商業貨物,形狀特別的物件,可轉讓檔,證券,商業檔,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檔或樣本,無論您是否已知會我們,我們均不會對上述物品之任何遺失,損毀或因運送延誤而引致的一切後果負上責任。
  16. 免責條款:郵包轉運站或其海外代理對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丟失,損失,沒收,退運,無法開始或繼續運送托運人的包裹,托運人不得指稱郵包轉運站違約,但是郵包轉運站應當採取當時環境所允許的所有合理措施來力求開始或繼續,郵包轉運站對其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服務中斷不承擔責任。郵包轉運站對於承運代理,海外代理退運或者其他原因所産生的一切費用不承擔責任。
  17. 運輸延誤:本公司將按其正常運送標準盡合理努力派送貨品,但是這標準並不屬於承諾,也不構成協議的組成部份,本公司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地址不詳,派送無人及本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下,造成快件延誤,所有損失,我司一概不負責。
  18. 在托運前,寄件者應自行選取最為合適的物料妥善包裝運件,確保包裝貨件的物料能提供足夠的保護及避震功能,避免貨件於運送途中受到外來撞擊而受損。
  19. 寄件人可對托寄物自行選擇購買保險,對已參加投保的托寄物發生損毀,短少或遺失的,則按保險條款賠償。對寄件人的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本公司概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20. 任何查詢或索取簽收必須在承運方收件後的14天內提出,超過14天,將視為承運方已經完成此項業務且收貨人和發貨人並無異議而不再受理。
  21. 當客戶在客戶投寄後,則視為承認及接受以上條款。
  22. 本公司保留最後解釋權。